广元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计划草案
2024-11-25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广元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情况及2014年计划草案

 

一、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3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大力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立足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持续向好。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518.75亿元、增长10.5%,增速分别高于全国、全省2.8个和0.5个百分点。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0.46亿元、增长13.5%,增速比计划高1.5个百分点。

(一)项目投资稳中有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41.09亿元、增长5%,增速比计划高2.1个百分点,其中,项目投资完成491.2亿元、增长11.6%。171个市列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实现投资324.8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16.9%。交通运输业、房地产开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重点领域投资较快增长,增速均保持在10%以上。全年新开工各类项目739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54个。长虹200万台平板电视整机、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1号和2号机组、兴能新材料锂电池及正负极材料等一批重大项目顺利竣工。兰渝铁路、西成客专、中石化元坝气田试采及处理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大唐广元新建电厂、绵万高速广元段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一批重大投资项目加快建设,万达城市综合体、081产业新城等一批市政项目进展顺利,新型城镇化步伐持续加快,全市新增建成区面积1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37.8%、提高1.38个百分点。

(二)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8.2:48.1:33.7,第一产业占比下降1.4个百分点,第二、第三产业占比分别提高1.1个和0.3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增加值实现94.31亿元、增长3.6%。粮食总产量达到135.2万吨、增长2.3%,连续七年实现增长;油料产量20.09万吨、增长1.9%;蔬菜产量193.05万吨,增长13.4%;出栏生猪366.99万头、增长1.7%。核桃、猕猴桃、烟叶、茶叶等特色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基地面积达270万亩,“广元七绝”为主的特色品牌效应不断提高。新建成10个万亩现代农业综合园区,新建200个生态小康新村、7个新农村综合体(新型农村社区)。新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2家,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41个。第二产业增加值实现249.58亿元、增长13.8%,其中:工业增加值实现215.07亿元、增长13.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194.6亿元、增长13.1%。能源化工、食品饮料、电子机械、建材、金属五大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分别增长12.5%和18.8%。工业经济效益稳定增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636.67亿元、增长12.3%,实现利税总额51.54亿元、增长4%。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取得新进展,新增园区面积10.95平方公里,工业集中度提高2.2个百分点,创建省级剑阁经济开发区获省政府批准,拟设的省级苍溪经济开发区规划获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新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2户。新创建四川名牌24个、市知名品牌22个,新认定四川省著名商标4件。第三产业增加值实现174.86亿元、增长10%。川北国际物流商贸港、龙泉物流、金橄榄广场等一批重点物流商贸项目进展顺利。开展2013秦巴山区年货节、2013中国(广元)女儿节、第六届(广元)国际中小企业交易会和参与第14届“西博会”等活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19.46亿元、增长13.7%。广元市成功创建成四川省旅游标准化示范市,剑阁县创建成标准化示范县。剑门关—翠云廊景区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顺利通过省检。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分别增长25.9%和35.8%。金融服务业发展良好,金融机构存款余额达到935.51亿元、增长12.2%,贷款余额达到415.74亿元、增长24.3%,存贷比提高到44.4%,比去年提高4.4个百分点。

(三)生态建设成效显著。《广元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并全面启动实施。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获得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准。大唐广元望江坪风电场工程获得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旺苍2.1兆瓦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并网发电,苍溪秸秆发电、朝天生物质能发电、大唐芳地坪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有序推进。淘汰落后产能企业31户,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5.39%,超额完成全年计划。新建万亩低碳农业示范片7个,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43万亩。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南河湿地公园创建为国家级湿地公园。7个县区的生态县建设全面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82.5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4.3%,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绿地率达到38.6%。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工作推进有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分别下降2.94%、3.63%、0.2%、10.1%,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开展了PM2.5监测,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四)改革开放稳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全面展开,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户籍制度及相关配套改革有序推进,多元化农业农村投融资体系加快建立,利州区赤化镇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改革成效明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有序实施《广元市“十二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等工作推进顺利。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进绩效预算,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深入推进财政评审,规范地方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理财行为,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完善财政管理制度,财政管理水平明显提高。金融服务组织体系不断完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权力清理规范扎实推进。大开放格局初步形成,进出口总额实现3.5亿美元、增长3.5%,其中:出口3.08亿美元、增长13.1%。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实施招商引资项目685个、增加261个,到位资金378.03亿元、增长15.5%,新签约项目269个,签约资金增长65.4%。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增加值280.17亿元、增长12.3%,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54%。

(五)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全市财政民生支出120.5亿元,占财政支出的68%,“十项民生工程”全面完成。整村推进扶贫新村59个,减少农村贫困人口6.01万人。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8015套,完工10891套,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综合考评全省第一。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18713元和6442元,分别增长10%和14%。市场物价总体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2.9%,控制在年初的3.5%调控目标范围内。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加强,城镇新增就业3.9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89%,控制在年初的4%调控目标范围内。社会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100%。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96.98万人、比上年增加3.51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23.96亿元、比上年提高30.76亿元。

(六)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27.6万人、免费提供教科书23.1万人、寄宿生生活补助8.8万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惠及19.52万人。农村薄弱学校校舍建设、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农村教师周转房等项目进展顺利。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功创建成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实行零差率销售。基层医疗机构“百千工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快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试点示范县建设稳步推进。文化事业持续发展。蜀汉文化产业园被评为首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2253个20户以下自然村实现卫星直播广播电视、累计覆盖率达到100%,464个行政村通广播、累计覆盖率达到97.6%,发展地面数字电视用户3.43万户、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8.13%。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30639场次。

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和“争做文明广元人、共建美丽广元城”活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通过省检,省环保模范城市、省级法治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成效显著。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监察监管工作稳步推进。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及双拥优抚工作得到加强。社会管理不断创新,“六五”普法深入推进,积极推行“五建五强”群众工作法,综合治理工作获得全省一等奖。信访总量持续下降,化解涉稳突出问题和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分别居全省第2位和第3位,维稳工作获得全省一等奖,社会治安持续好转。科技、计生、体育、档案、消防、人民防空、防灾减灾、妇女、儿童、残疾人、气象、保密、地方志、审计、统计、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对台、红十字会等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对照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计划目标,除全社会投资、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城镇登记失业率、人口自然增长率和节能减排等指标顺利完成外,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余指标增速虽在全省排位靠前,但较年度计划均不同程度的存在差距。一是由于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传导影响,加之我市产业的结构性矛盾等特殊因素叠加交织,导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虽居全省第11位,但低于计划1.5个百分点。二是受市场需求、产品价格等因素影响,有色金属、光伏等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之煤矿关停整顿,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虽居全省第3位,但低于计划3.9个百分点。三是受社会总体消费增速放缓和我市缺乏大型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限额以上企业占比低等因素影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居全省第16位,但低于计划0.3个百分点。四是受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增速放缓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增速虽分别居全省第14位和第4位,但分别低于计划4个和1个百分点。

二、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至关重要的一年。从宏观环境看,世界经济发展仍具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源环境约束问题突出,稳增长、防风险、守底线等任务艰巨。但国家打造长江经济带、继续支持连片贫困地区、投资持续向中西部倾斜,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秦巴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和“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宏观政策环境对我市加快发展仍然比较有利。从市内情况看,全市经济形势总体契合全国全省发展态势。考虑近年来加快发展奠定的良好基础,一批增长点已经形成、部分重大项目正有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内生势能正在集聚,后发优势持续增强。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部署,以改革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追赶跨越”不动摇,按照“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文旅兴市、统筹发展”思路,深入实施“五大发展战略”,充分释放改革动力,挖掘经济增长潜力,保持加快发展定力,全面激发市场活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提出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

——地区生产总值580亿元、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12.5%(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均增长12%),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3.5亿元、增长10%。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60亿元、增长3.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5.8亿元、增长12%。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0584元和7215元,分别增长10%和12%。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提出上述预期目标建议的主要考虑:一是加快发展的外部条件和宏观政策取向已发生重大变化,适应转型发展和加快发展的内在需要,确保发展更有后劲、更具可持续性,今年经济增速较2013年增速放缓0.5个百分点,是以经济增长的主动适度换挡为调结构、转方式、促改革、惠民生腾出更多的空间和时间。二是要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必须要有一个较快的发展速度。10%的增速高于全国预期2.5个百分点、全省预期1个百分点,既充分体现了追赶跨越的要求,也是一个需要通过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三是立足现实发展基础及需求与可能,与经济增长预期目标相匹配,充分考虑三次产业、投资、消费、净出口等经济增长的支撑和协调性,统筹安排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等其他经济和民生发展预期指标。

三、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

实现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必须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千方百计抓好投资工作。一是坚定不移实施大项目促大发展战略,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全力以赴抓大项目。紧紧盯住081产业新城基础设施、上石盘电航综合枢纽工程等64个重大项目,抓实抓细,加快推进,务求实效,年度完成投资176.2亿元。继续按季度开展集中开工活动,力争国道212线城区过境段新建工程、川北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继续加快大唐广元新建电厂、绵万高速广元段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创造条件尽早开工建设。二是着力改善投资结构。继续加大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更加注重产业投资特别是工业、服务业投资,争取多上一些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项目。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充分激发和释放民间投资活力,支持民间投资加快进入能源、市政、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领域,努力撬动民间和社会投资。在抓好重大项目的同时,不放松中小项目建设,既确保投资总量稳定增长,又持续优化投资结构。三是切实加强项目储备。积极对接国家、省规划和政策投向,立足区位、生态、资源优势,谋划和储备更多项目,充实完善项目库,确保项目滚动储备8000亿元以上。四是强化项目协调服务。做好资金、土地、能源等要素保障,进一步优化建设环境,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针对国家资金投向,做好项目的筛选、对接和申报,加大跟踪落实力度,争取更多资金支持。五是创新项目推进机制。继续实行市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完善“一名领导挂帅、一个部门主抓、一套班子落实、一个方案实施”推进机制。强化项目推进全过程督查,健全重大项目会商制度,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努力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增长。一是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立足“5+2+1”产业板块,改造提升五大特色支柱产业,壮大纺织服装、生物医药两大特色培育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3号和4号机组、中纺60万吨油脂、兴能新材料二期等重大工业项目进度。完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发展水平。确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218.5亿元。二是加强企业培育和创新能力。实施重点企业培育计划,推动中微小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户。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力度,加快新产品开发,培育一批“广元造”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扩大工业产品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三是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加快发展。抓好国家级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旺苍经济开发区和剑阁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发展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苍溪县、朝天区创建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利州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作,继续加快推进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等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努力打造“一极多点”发展格局。

(三)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以新型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文化旅游园区和城乡新型社区“三园一区”建设为载体,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定位,合理确定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推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二是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三江新区、城北片区、万源新区和城市综合体建设,力争陵宝二线、北二环等基础设施项目年底竣工,加快实施陵江至盘龙道路改造、袁塔大桥及北侧连接道路等一批重点市政项目建设。三是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10123套。四是优化“一主两副多节点”的城镇发展格局,进一步做大中心城市,加大省级“百镇建设试点行动”推进力度,加快发展以县城为重点的中心城镇和小集镇建设,启动7个市级重点集镇建设。合理推进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确保城镇化率提高1.7个百分点。

(四)切实抓好农业和农村工作。一是狠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乐园水库、双峡湖水库、曲河水库等为重点的水利基础设施,加强中小型灌区渠系配套及节水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加大农村公路、土地整理、农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二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巩固提升粮油、生猪、劳务三大传统“百亿”产业,突出发展红心猕猴桃、蔬菜(食用菌)、木本油料(核桃、油橄榄、山桐子)、茶叶烟叶、土鸡五大特色“百亿”产业。新建10个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核心基地面积15万亩。三是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确立主导、整合资源、组装配套、成片成带、梯次推进”的原则和“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要求,统筹新村聚居点、综合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启动建设200个新村(建成50个幸福美丽新村)、7个新农村综合体和90个新村聚居点。四是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坚持强龙头、建基地、树品牌、活流通,新引进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7家、新培育农民专合组织100个。加快“广元七绝”、“剑门关土鸡”等特色农产品发展,做大规模、做亮品牌、做长链条。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五是有序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规模,提高输出质量。加强劳务品牌建设,培养现代农民,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力争实现劳务收入130亿元。六是扎实抓好扶贫移民和以工代赈工作。加大集中连片扶贫工作力度,以北部山区、边远山区、移民库区为重点,减少农村贫困人口5万人。

(五)加快发展服务业。一是大力实施“文旅兴市”战略。整合旅游文化资源,强化文化旅游园区建设,做好文化旅游市场深度开发。启动剑门蜀道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积极推进剑门蜀道世界文化线路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剑门关—翠云廊创建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加快构建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精心筹办2014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和2014中国(广元)女儿节,力争旅游总收入实现140亿元。二是加大商贸企业培育力度,推进川北国际物流商贸港、龙泉物流、万达广场、金橄榄广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专业市场、特色街区、商业核心区建设,引导餐饮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满足大众需求。三是加快制造业与服务业互动发展,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网络服务、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着力打造商务营运、信息技术、中介服务、金融服务等平台,加快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四是切实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促进旅游休闲、文化教育、家政养老等服务消费,合理引导住房、汽车等消费。抓好产销衔接,整顿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供应。

(六)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一是纵深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推进农村房屋、小型水利等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深化集体林权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继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二是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建立统一、规范的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探索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试点,稳步推进“营改增”工作。三是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健全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改革,完善市对县(区)投入与产出相适应的配套制度。四是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和医药卫生体制、文化体制等重点改革。积极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完善各类困难群众救助机制,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水平,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七)加大开放合作力度。一是积极拓展招商渠道。创新招商引资方法,推进招大引强和选商选资,加强与国内外媒体和企业合作,以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重点央企等领军企业为重点,着力在引进带动力强的品牌企业、产业链关键的重点企业上实现新突破。扎实开展小分队招商,积极参加“西博会”和“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等系列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全年引进到位市外资金366亿元以上,同口径增长10%以上。二是扩大和深化区域合作。深化浙广、九广合作,扩大厅市、市校合作,巩固与对口援建省市的合作,主动融入成渝、关中—天水经济区,进一步强化与周边地市的区域合作。三是促进对外贸易加快发展。重点抓好昭钢碳素、新力电池等潜力企业实现自营进出口,继续巩固海天实业、仁禾丝绸等骨干企业扩大产能、释放出口,着力促进龙宇纺织等外资企业增资扩容。加快发展以机械电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为重点的对外加工贸易。

(八)狠抓财政金融工作。一是积极培植财源、加强收入征管。支持特色产业园区、三江新区、兰渝铁路、西成客专等重点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支柱产业和重点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加强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监控,确保税收应收尽收、足额入库。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支持教育发展、文旅深度融合、社会保障和就业、安居工程建设等,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民富民的民生财政保障体系,确保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不低于65%。三是促进金融改革创新和优质服务实现新突破。积极推进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建设。引导信贷资金有效供给,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年新增贷款不低于70亿元。

(九)加强生态文明和低碳建设。一是加快建设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确保芳地坪风电场、苍溪秸秆热电厂等一批项目投产发电,望江坪、凉水泉风电场等一批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广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气化广元”进程。二是纵深推进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加快建设循环工业园、低碳农业园、生态旅游园、城乡低碳社区(新村)和创建国家低碳试点工业园区等低碳发展载体,加快低碳发展基础能力建设课题研究、尽快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持续推进垃圾发电、节能减排等方面低碳发展重点项目,促进低碳发展工作项目化。三是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深入推进天然林、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继续实施好生态文化培育工程、生态城镇建设工程、生态产业发展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四是切实加强节能减排,重点抓好工业、交通、服务业和机关等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扎实抓好水环境、空气环境、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十)保障民生持续改善。一是坚持不懈抓好民生工程。继续实施就业促进、扶贫解困、“菜篮子”、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十项民生工程”,办好重大民生实事和解决好群众反响强烈的民生难题。二是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帮扶,努力解决好家庭困难毕业生、“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难题。三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抓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环保模范城市、省级法治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等工作。积极申办第十三届省运会。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工作任务。持续做好人口计生、国防建设、国防教育、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双拥优抚、人民防空、防灾减灾、民族宗教、保密、妇女、儿童、档案、食品药品安全、统计、审计等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四是强化和创新社会治理。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下大力气解决涉诉涉法信访案件,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和“三通四联两倒查”工作机制,推动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深化“平安广元”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五是着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突出抓好煤矿、交通、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六是强化市场物价特别是民生价格监管,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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