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 如意湖凤浴如意地雕工程已由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发改函[2014]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其他渠道,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函[2014]4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40307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广元市万源新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凤浴如意”浮雕总面积约为177平方米,浮雕材质为高梁红花岗石。
2.4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雕塑制作或创作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 近3年完成0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 5 月 13 日至2016年 5 月 1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2时,下午 14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上述资料均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6 月 6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广元市万源新区滨湖路)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元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元市利州东路908号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839-3352250
传 真:0839-335225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沙河壹号3栋B座1404号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28-65013209
传 真:028-65013209
二O一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