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农发行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四川省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预案》共分18条,包括部门的职责分工、执行区域和执行时间、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作为委托收储库点参与最低收购价收购的各类粮食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收购应当遵循的原则、收购网点的设置以及质量要求和违规处罚等条款。
《预案》的发布为2018年秋粮收购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将有力保护农民利益,确保粮食收购质量,有效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和“打白条”现象。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调控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