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9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市委经济和行政体制改革专项协调推进小组组长邹自景,主持召开市委经济和行政体制改革专项协调推进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专项协调推进小组副组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郑蓉,副市长、市委改革办主任、专项协调推进小组副组长赵文峤,市委副秘书长、改革办副主任严广,以及专项协调推进小组成员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审议<广元市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审议稿)>的请示》,市财政局《关于审议<广元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办法(暂行)>(送审稿)的请示》、《关于审议<广元市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操作细则(暂行)>(审议稿)的请示》、《关于审议<关于改革完善市本级与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通知(送审稿)>的请示》,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审议<广元市保险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核管理办法>(送审稿)的请示》。邹自景市长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
(市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改革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