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着力推进十项电价改革措施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7-05-26 分享:

    为促进富余电量消纳,缓解弃水矛盾,进一步降低电力要素成本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2017年我省将着力推进十项电价改革措施。降低今年丰水期(6月1日起至10月31日)四川电网调度的水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8厘钱。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四川电网风电和光伏丰水期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未参与市场化交易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四川电网丰水期市场交易价格进行结算。放开天然气分布式发电余电上网电价,全省天然气分布式发电以热(冷)定电的余电上网电量全部实行市场化交易,上网电价与电网企业和电力用户自行协商确定或通过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形成。四是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四川电网直供区、全资及控股公司供区执行统一输配电价政策,推进“同网同价”。实施电能替代输配电价,2017年1月1日以后改造和新建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电能替代项目输配电价按藏区留存电量输配电价执行,支持鼓励电能替代项目通过合理使用电力系统低谷电、与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等多种方式降低用电成本。4月1日起全面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4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组织实施好直购电政策。直购电量规模由去年380亿千瓦时扩大到500亿千瓦时;大幅降低用户准入条件,去年已纳入直购电范围的用户原则上保持不变,新增用户电量准入标准由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降至600万千瓦时,高新技术企业年用电量标准降至300万千瓦时。组织实施好甘孜、阿坝、凉山州留存电量政策。实施丰水期临时性富余电量政策。2017年度丰水期富余电量基数维持2016年基数不变,工业企业用电量超过基数的增量部分确定为富余电量,通过集中挂牌等方式实施;富余电量的水电交易价格上限为0.10元/千瓦时、下限为0.07元/千瓦时。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电价,在不改变国家现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基础上,自6月1日起至10月31日,对四川电网 “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试行电能替代电价,其中: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15元/千瓦时,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20元/千瓦时;居民低谷时段优惠电价政策保持不变。初步估算,实施上述十项电力价格改革措施,全年有望降低社会用电成本100亿元以上,同时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省弃水压力。  


(市发展改革委资源和环境价格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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