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我委牵头制定了《广元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决策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四川通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和《广元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要求,现对该《办法》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1日)向市发展改革委反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科吴永倩,0839-3263310;电子邮箱:398637152@qq.com;
四川通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胡春梅,17398822890;电子邮箱:18782037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