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
关于征求《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我办对《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广发改〔2021〕558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2月11日前将意见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彭星凯,电话:0839-3262774
电子邮箱:375634607@qq.com
广元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
评定分离实施细则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指导规则。
第二条 “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方法对投标文件开展独立评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不含3000万元)、打捆审批项目中的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不含1000万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鼓励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章 招标条件
第四条 项目业主应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做好前期工作。
第五条 招标人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并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的项目,一般应当实行总价合同。采用评定分离招标的项目,其发包价按照招标控制价分别下浮一定比例即为项目中标价和承包合同价。其中,房建施工项目下浮5%(不含不可竞争费用);市政、交通、水利、农业、自然资源施工项目下浮8%(不含不可竞争费用)。
第六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充分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报价等因素,择优选择合适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四章 招标、投标、定标
第七条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应当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行业标准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依法、科学合理设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用情况、主要人员、财务能力等资格条件,以及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施工组织、合同条款等内容。
招标文件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报名资格条件、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合同发包价、投标承诺函、合同条款等。合同发包价应当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含措施项目清单及其费用)、其他项目费(含其他项目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或者费用)、主要材料价格、税金和规费以及相关说明。招标文件编制必须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同时期计价定额的各项规定。水利、交通、人防等行业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行业规定。
第八条 招标文件澄清及异议。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在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能正常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招标。
第十条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约的开标室现场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解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查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投标人可通过在线开标系统参与在线开标,如有异议,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被抽取进入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导入电子评标系统前10分钟内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即时答复处理并制作记录。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视为其认可开标过程、开标内容和开标结果。
第十一条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并出具初步评审意见。
评标委员会先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进入定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意见,指出各投标文件的优点和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再在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中以投票并说明理由的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家,具体办法和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数量,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第十二条 有效投标不足3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第十三条 定标委员会由建设单位(政府指定的代建单位)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建设单位(政府指定的代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中产生,成员总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项目对技术、商务有特别要求的,也可邀请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的专家参与定标,专家人数不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定标委员会组长由建设单位(政府指定的代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
第十四条 考察小组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并书面说明回避理由。
第十五条 定标办法采用价格法、直接票决法、逐轮票决法或票决价格法等,具体方法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投票采用记名方式并需注明投票理由。
定标委员会应采取以下方式之一确定中标人:
(一)价格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
(二)直接票决法:通过投票,取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2名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2名时,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产生的相关办法。
(三)逐轮票决法:通过投票,每轮淘汰1名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票数最少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时,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产生的相关办法。
(四)票决价格法:先采用记名投票并注明理由的方式确定不少于3家中标候选人,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的,可按招标文件明确的其他方法定标。
定标委员会成员将最高票数投给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余中标候选人的,应在票决说明中阐述具体理由,报价明显高于的量化标准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十六条 定标因素内容。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若干定标因素及其内容,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定标因素原则上不少于3个,其中应包含价格、信用评价(无信用评价的除外)和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等因素。
(一)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设备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
(二)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信用评价、荣誉、规模、资质等级、过往业绩、本地化服务能力(本地化不得仅限于招标项目所在区(县、市))等。
(三)团队因素: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
(四)方案因素: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时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
(五)性能因素:主要包括设备和材料的技术参数、性能以及备品备件完善程度、维修保养等配套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技术水平等。
(六)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
(七)招标人的考察报告。
(八)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因素。
第十七条 定标会议原则上应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
第十八条 招标人应在定标会议上结合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逐一介绍中标候选人的企业实力、荣誉、过往业绩履约及信用记录等情况,也可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审结论、提醒注意事项等。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评标专家提出。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在定标后3日内将定标结果(中标结果)进行中标结果公告。
第二十条 定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透露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考察报告、中标人推荐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定标会议结束后,定标投票表、过程记录、录音录像等书面或影音资料均由招标人统一密封保存。
第二十一条 本指导规则由广元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指导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广发改〔2021〕558 号)文件自行废止。
附件:1.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登记表(示例)
2.定标会议主要议程(示例)
3.承诺书(示例)
4.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投票表(示例)
5.定标委员会定标投票统计表(示例)
6.定标报告(示例)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示例)
附件1
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登记表(示例)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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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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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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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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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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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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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委员会成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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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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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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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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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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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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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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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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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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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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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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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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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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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部门监督人员(签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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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定标会议主要议程(示例)
1.定标委员会组长宣读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及组长、成员名单、定标纪律,定标委员会成员签订承诺书。
2.招标项目负责人向定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如已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的,还应介绍考察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定标要素的基本情况表、涉及定标的其它资料)。
3.如招标文件规定需要面询的,定标委员会需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询。
4.投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进行投票。
5.唱票。唱出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结果及投票理由。
6.定标。根据定标结果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附件3
承诺书(示例)
我自愿担任本项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在此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及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的法规、规章,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2.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独立、负责地为本项目提供真实、可靠合理的定标意见,并对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履行相关保密义务,不透露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中标人推荐以及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保守定标过程中所有商业秘密。
4.遵守定标纪律,不私下接触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自觉抵制定标过程中一切不正当要求。
5.严格遵守定标委员会成员回避制度,当发现自己与投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时,绝不隐瞒,主动回避。
6.自觉抵制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做出的任何行政处罚和处分。
承诺人:
承诺日期:
附件4
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投票表(示例)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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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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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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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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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择)
1.价格因素:
2.企业实力:
3.团队因素:
4.方案因素:
5.性能因素:
6.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
7.考察报告:
8.招标人认为需考量的其他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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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标
人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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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定标委员会定标投票统计表(示例)
项目名称:
定标委员会成员
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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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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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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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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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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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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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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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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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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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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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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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委员会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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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定标报告(示例)
招标编号:
招标人: (盖章)
定标委员会组长: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定标报告
年 月 日
定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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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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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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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标
候选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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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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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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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或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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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委员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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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定标委员会抽选结果、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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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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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评标报告、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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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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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择)
1.价格因素:
2.企业实力:
3.团队因素:
4.方案因素:
5.性能因素:
6.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
7.考察报告:
8.招标人认为需考量的其他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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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标
办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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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择)
价格法
直接票决法
逐轮票决法
票决价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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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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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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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办法
操作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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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定标办法简要描述产生中标人及各候选人的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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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说明 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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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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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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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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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示例)
本人 (姓名)系 (建设单位/政府指定的代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的名义参与 (项目名称) (标段)定标工作,并履行定标委员会组长职责,其法律后果由我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