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下调广元市雪峰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的复函(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4-10-24 分享: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下调广元市雪峰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的复函(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维护殡葬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国家、省、市殡葬服务收费有关政策及殡葬行业专项整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形成了《关于下调广元市雪峰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的复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将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地址:广元市东坝文化路46号(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科)

电子邮箱:425403847@qq.com

联系电话:0839-3263310


附件: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调广元市雪峰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的复函》(征求意见稿)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调广元市雪峰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的

复函

(征求意见稿)



广元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广元市雪峰公墓管理所下调维护管理费价格的函》(广市民函〔2024〕74号)收悉。为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维护殡葬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下调广元市雪峰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收费标准

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管理。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详见附件),公墓经营管理单位可在不超过最高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收费方式

经营性公墓墓穴使用合同期满,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可继续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可按年收取,也可一次性收取,由丧属自愿选择,以合同或协议约定,一次性收费不超过20年。

三、相关要求

(一)落实优惠政策。指导公墓经营单位积极落实绿色殡葬惠民政策,为符合本市有关规定的英模人物、优抚对象、困难群体去世人员实行减免优惠政策。

(二)规范收费行为。公墓经营管理单位要遵守有关政策规定,严格规范服务和收费行为。公墓墓价、安葬费及其他服务收费由公墓经营管理单位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自主确定,并与办理人签订服务协议,协议要明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巧立名目,不得误导、捆绑、强迫消费,不得限制使用自带的合法丧葬用品。

(三)做好收费公示。加强收费管理,督促公墓经营单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公墓经营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价格投诉电话(12315)、监制单位等内容,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民政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本文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文规定为准。国家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广元市雪峰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广元市雪峰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类别

收费标准

(元/年)

备注

生态节地墓

50

墓价0.6万元(含)以内

经济

型墓

单墓

70

墓价0.6万元-2万元之间

双墓

80

实用型墓

120

墓价2万元(含)以上

说明:上述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公墓经营管理单位可在不超过最高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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