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召集分管科室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7-11-22 分享:

11月15日,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张晓磊同志召集综合统计与国民经济核算科等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一起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实际行动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履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

集体组织学习了市纪委《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广纪综〔201755号)《关于两起“中梗阻”典型案件的通报》(广纪综〔201767号)和《广元统计三同机制建设》等,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在思想认识不到位、内部监督不到位和考核奖惩不及时三个方面的问题,重申了廉政风险点,并对做好科室下一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安排。

张晓磊要求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继续加强对十九大报告的再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党纪法规的学习;加强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范畴,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和问责制。二是问题导向,严格整改。着重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坚持做到“三个强化”。坚持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惩治的威慑力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创新举措,狠抓落实。要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继续在加强教育上下功夫,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继续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全心投入工作,做到在岗、在行、在状态,确保局里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以实际行动来检验学习贯彻十九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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