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市场动态。对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等按周、月进行监测分析,监测价格信息周发布,将物价上涨与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挂钩,当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启动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影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突出监管重点。围绕中秋、国庆假期消费热点,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交通运输价格,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和收费,住房租赁及房地产领域价格,生活必需品特别是农产品价格等开展重点检查和监管。
畅通维权渠道。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成立中秋国庆价格应急小组,第一时间受理中秋国庆期间突发的价格举报案件和价格争议,调查处理12358价格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价格合法权益。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局、成本调查监审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