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建立法治宣传“四项制度”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8-05-31 分享:

近日,按照广元市法治宣传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机关,市发展改革委着重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上下功夫,狠抓法治信息宣传工作,建立落实了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清单制、台账制、奖惩制等“四项制度”。

 “四项制度”明确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履行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协调,强化指导和督促检查,使法治宣传教育目标精准化、力量社会化、工作制度化和考核体系化;让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强。

“四项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发改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制度体系,为大力推动“七五”普法规划落地见效奠定了扎实基础。

(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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