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健全进口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管机制,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加强进口粮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通知在六个方面作了12项要求,包括:强化进口粮食安全意识和责任;健全进口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落实进口粮食关键环节监管要求;加强进口粮食安全风险监控;健全进口粮食信息共享机制和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等。
通知为涉粮监管部门搞好监管提供了基本遵循,给今后进一步加强进口粮食安全风险管控打下了坚实基础。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调控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