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市发改委会同市水务局、财政局、农业局,制定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方案,采取县区自评和市集中审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区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绩效评价氛分为4个等级,其结果将逐步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并作为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绩效因素,与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千亿粮食田间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分配挂钩。
(资源和环境价格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