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等六部门9月11日联合印发的《四川省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精神,经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中储粮成都分公司共同审核,广元11家粮食企业9月20日被正式确定为2018年执行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委托收储库点。委托收储企业服务范围涵盖了我市所有行政辖区,可有效保证我市2018年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顺利开展。全省此次确定委托收储企业共141家,我市数量占比7.8%,在全省21个市(州)中排名靠前。
委托收储库点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与中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承担按照规定价格向农民直接收购三等品及以上中籼稻,是国家实施粮食最低保护价政策,促进农民增收和保护农民利益的有效载体。
(市发展改革委粮食调控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