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大工业用电价格政策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8-03-05 分享:

省发展改革委发文规范销售电价中大工业用电类别适用范围,规定:在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改革到位前,我省各电网(含省属电网、地方电网)供区范围内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电热)的工业生产用电,铁路(包括地下铁路、城铁)、航运、电车及石油(天然气、热力)加压站生产用电,自来水、工业实验、电子计算中心、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生产用电,其用户均按大工业用电类别执行两部制电价;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电子计算中心(含大型数据中心、研发实验室等)用电,其用户可按大工业用电类别执行两部制电价,省发展改革委不再对此类单个用户的用电类别单独行文明确。通知要求,国网省电力公司及各地方供电公司应按照上述要求,立即清理规范销售电价中大工业用电类别适用范围,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加强对销售电价中大工业用电类别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资源和环境价格科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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