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大幅减少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全面梳理政府定价目录内各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减少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放开已具备竞争条件的定价项目。
二是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尚未公布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要尽快公布,未纳入目录清单的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政府有关部门建设的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电子政务平台应免费向企业和社会开放,不得利用电子政务平台从事商业活动。
三是深入清理重点领域和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重点清理规范金融领域收费、涉及铁路货运收费、进出口环节和检验检疫检测相关收费、人才流动等环节收费。
四是加强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切实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行业协会商会一律不得利用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强制企业入会,不得利用行业影响力以评比表彰、评审达标等方式违规收费。对行业协会商会除会费外的其他收费进行审核,取消违规收费项目、降低不合理收费标准。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和集中公示制度,清单外收费一律不得实行政府定价,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内容。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为委托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费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