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川东北经济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年,川东北经济区地区生产总值力争突破9000亿元,初步建成东出北向出川综合交通枢纽和川渝陕甘结合部区域经济中心,培育成为全省经济副中心,明确支持我市打造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
《实施意见》提出了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强化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生态环境共建共治、促进公共服务对接共享、协调推进全面开放合作等推动振兴发展七项重点任务。
我市广巴铁路扩能改造、G5京昆高速绵阳至川陕界扩容改造、广平高速、广元机场改扩建、广元港建设、元坝气田、元坝-德阳输气管道、元坝-阆中-南充输气管道建设、亭子口灌区、广元铝产业基地和电子产业基地、西部(广元)绿色家居产业城建设、广元云计算数据中心、旺苍米仓山5A级旅游景区、昭化古城旅游度假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中欧班列广元组货基地等重大项目被纳入《实施意见》。同时,西部知名绿色食品饮料基地、中国食品工业名城、国家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和低碳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川北幼儿师范和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建设,广元市中心医院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武则天历史名人文化传承创新工程,旺苍中国红军城创建红色文化传承区,广元中子细石器文化遗址博物馆建设和设立广元海关机构等重大事项获得大力支持。
下一步,我委将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牵头研究制定实施五年行动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重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