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保障药品价格改革顺利实施,国家发改委将在全国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此次药品价格检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原料药品及药品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社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含非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招标平台、药品采购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此次检查重点将放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原料药、药品品种,以及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
此次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检查时间从7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
(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局、市经济信息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