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7日,市价格认证中心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省价格认证中心主任会暨价格认定工作业务骨干培训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发改委梁武湖副主任、省价格认证中心刘波主任讲话,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价格认定工作:
一、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价格认定工作全局,依法履职尽责。
二、加强认定工作“质量建设”,强化价格认定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三、加强业务学习,强化自身素质,培养过硬的价格认定队伍。
四、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廉政教育,提高价格认定的风险防范意识。
(市价格认证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