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全力打造高效优质服务平台 ,营造“ 两优”政务服务环境 ,推动我市开放内涵式发展,现将我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认真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 化 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 、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和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 、全市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暨全市政府系统 “优化政务服务、助力市场主体”推进大会工作部署,围绕《 营商环境 条例 》各项要求,在去年的基础上,推动审批流程再优化、环节再减少 、时限再压缩 、效率再提高,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 、优化内容
( 一 ) 再砍掉一批审批环节 。一是凡政府行政事业单位 、社区街道办事处在市城区广场组织法规政策性 宣传、公益性活动等 ,采取登记方式,由申请人填写 《市城 区临时占道申请表》,提交局市政管理科审核,并报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直接实施,不再办理《临 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二是简化办理夜间施工备案流程。建设施工单位取得建设主管 部门同意夜间施工许可后,在辖区大队进行备案,市政管理科不再进行审核签字。三是市政公用 服务外线工程(水电气信)敷设长度在500米以内,且办理了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的 ,不再单独办理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对无需挖掘城市道路 ,只占用城市道路的市政公用服务外线工程 ,实行告知承诺制 ,只需提供申请书( 包含承诺事项 、项目基本情况等)即可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
( 二 )再缩短一些审批时限。一是市政公用服务外线工程( 水 电气信 )涉及的占用城市道路施工许可实行并联审批 ,审批时间 控制在1个工作日内。二是对办理关闭 、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关问、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和临时便民服务摊点设置三项行政许可事项,在企业提交办理申请和所需资料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按照办理流程提交局市政管理科审核,并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现场办结 。三是市城管支队各大队在协同平台接收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转办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 、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宣传”和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许可件后,必须在12小时内完成现场勘验并签具初审意见 。
( 三 ) 再取消调整一批申请材料,切实减轻申请人负担。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 。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属于以下情况的申报材料,原则上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 ( 1)通过统一制定的申请表 ,可掌握拟取消申请材料的表述情况 ; ( 2 )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可以证明关联材料;( 3 )现场勘验环节可进行实地核查的申请材料 ;( 4 )简化申请材料,可方便申请人办事,减轻申请人经济负担的(见附件)。
三 、工作要求
(一) 明确工作责任。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优化审批流程 、提升审批质效工作作为“放管服” 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
(二) 加强协调配合。涉及行政审批工作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恪尽职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行政审批事项上下衔接、有序推进 。
(三) 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监督,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将行政审批事项分解、拆解或者以事后备案 、核查、核准、审核等形式改头换面、变相审批,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拖延 、阻碍审批进程。局机关纪委和督查督办科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已许可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监督落实不到的单位和个人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
附件:行政审批取消材料表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