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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92337799/2007-11433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广元日报
发布日期 2007-03-08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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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菜不再遥远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却时有发生: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猪肉的瘦肉精……这些表明农产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1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给农产品上市戴上了“紧箍咒”,那么消费者买到或食用有害农产品如何索赔?新法的实施将对农产品质量监管带来什么变化?记者采访了市农业局有关部门负责人。


四问题困扰农产品质量安全


    目前困扰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有四大问题。


    由于农药、化肥等的不合理使用,农产品生产环境的污染,市场管理不严等原因,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还不够高;


    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缺乏经济有效的管理手段。如何将市场对农产品的具体需求如质量、品种、规格、加工、包装、品牌等量化为农民可以操作的标准,进而加强对农民生产的监督管理,成为具体而又现实的问题;


    国家尚未建立系统的、科学的农产品安全限量标准及相关检测、认证体系,在执法和管理中缺乏必要的依据;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重复管理与管理缺位等问题同时存在。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制定,是民心所向,是大势所趋。


建议:要从源头抓起


    记者在各大农产品市场的采访中也深切感受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仍是悬在老百姓心头的大问题。在东坝某机关上班的刘先生说:“现在健康是很重要的,我情愿少吃点,也要吃好一点。”公务员叶女士则表示,“平常我很少买叶子菜吃,怕打农药。”负责一家人饮食的家庭主妇李女士则表示“喜欢买乡下人的菜,没打药呀。”


    据业内人士介绍,蔬菜批发市场上所出售的蔬菜大多是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从菜农手中购得,而蔬菜的收购价通常比较低廉。为了维持正常的开支,菜农通常会选择生产成本最低化,因此,蔬菜的安全和品质就得不到保证,只有从农产品生产的源头来抓,才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菜的治本之策。


    在采访中,许多农产品批发商和经销商也向记者道出了困惑:“农药的残留物我们又看不到,只能用肉眼的感观去看,至于这里面是不是含有好多农残,除非经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才能看出来。”


    “我们希望政府从源头抓起,最好从生产的时候就要监督。”


农业部门:加强宣传指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市农业局制定了宣传方案,并拟定了由市政府组织,农业、畜牧、水产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专项执法检查,严格高毒高残农药和超标化肥流入农产品生产基地,严把了农产品投入关;开展了蔬菜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共抽查全市4个县区23个市场12个品种41个样品,增强了生产者、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了老百姓安全消费;还开展了送《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到基层、到市场、到基地等活动。


    市农业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批发市场对正常销售的农产品要负责,就是规定它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比如我在市场上买到蔬菜,如果它的蔬菜农药浓度超标,追溯到批发市场,批发市场要承担负责,如能找到源头,可以溯源,如不能找到源头,那你批发市场就要自己承担责任。批发市场作为提供农产品交易场所的独立法人单位,应当承担进入市场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并有义务保证市场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也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其中还规定了批发市场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目前市农业局正在和各农产品批发市场联系,着手落实这项工作。


    毋庸置疑,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需要生产者、经营者和监管部门等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只有这样,消费者才能轻松吃上放心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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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农产品禁止销售


    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的;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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