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各医院即日起立即停止收取电脑网络使用服务费。
近日市物价局接省物价局通知,电脑网络使用服务费不属于医疗收费范围,应马上停止收取。该局立即将通知下发各医院要求执行。该局一负责人说,如果医院要收取电脑网络使用服务费,住院病人应自愿与电信部门签订合同,收费是市场调节价,使用电信专用税务发票,不得与床位费等收费混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