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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479/2011-00008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11-04-15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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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元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5328元

2010年广元市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5328元,比2009年增加3574元,增长16.43%。其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282元,比上年增加4720元,增长19.2%,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7566元,比上年增加2218元,增长14.5%。

城镇单位中,企业28971元,增长10.86%,事业27945元,增长35.13%,机关32422元,增长9.1%;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706元,增长22.1%,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9550元,增长12.31%;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688元,增长9.5%。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也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因此,上述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缴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

2010年,广元市职工工资在各项政策推动下,城镇单位职工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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