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466032/2017-9443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 发布日期 | 2017-07-19 | 主题词 | 三大救助 保民生 | ||
(1)实施医疗救助兜底。将患有高血压等25种常见慢性病或特殊疾病的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对经各类保险报销补偿后仍存在负担的困难群众给予救助,其中重特大疾病患者享受的补偿比例达90%以上。截至目前,全县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825万元,救助患者9120人。(2)实施特困供养兜底。建立特困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5400元/人·年、3600元/人·年;孤儿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1246元/人·年、748元/人·年。截至目前,共计为2287名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470万元。(3)实施急难救助兜底。对因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给予临时性、应急性、过渡性救助,解决其“三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80万元,救助对象达671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