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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4031/2017-9025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利州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7-11-13 主题词 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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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社会救助兜住民生“安全网”

        ⑴强化低保提标。该区城市低保标准由2012年的290元/人/月提高到460元/人/月,增加17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2012年1560元/人/年提高到3300元/人/年,增加1740元。近五年来,全区共发放城乡低保225万人次共4.5亿元。 ⑵强化“两线合一”。持续推进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政策在扶贫开发中的兜底作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形成以政府救助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医疗救助管理体制。近五年来,全区累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560余万元,救助27800人次;临时救助资金420余万元,救助7630户次。⑶强化特困供养。全区特困供养对象达944人,依照特困人员生活需求和自理能力采取分散和集中两种供养方式,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照料标准,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2012年300元/人/月提高到600元/人/月;城镇特困人员供养保准达到600元/人/月,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5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2012年200元/人/月提高到300元/人/月,有效推进供养率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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