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7-42041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7-11-29 | 发布日期 | 2017-12-01 | 文号 | 广府办发〔2017〕132号 |
有效性 | 失效或废止 | 主题词 | 关于印发《广元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与市级可调控资金存放挂钩暂行办法》的通知 |
广府办发〔2017〕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广元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与市级可调控资金存放挂钩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