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470031/2019-086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青川县政府 |
| 发布日期 | 2019-11-05 | 主题词 | 青川县三举措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清产核资工作 | ||
⑴同步培训。由县财政局会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国资事务中心制定印发《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期间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资金资产清理范围、清理内容等进行明确规定,同时,组织全县36个乡镇和相关部门进行专项业务培训。⑵细化分工。明确清理责任主体,县教育、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学校所在乡镇、卫生院资产资金清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指导资金清查、财务清算和账务合并工作,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清理移交指导工作,县国资事务中心负责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清理移交指导工作。⑶全面清查。将资金资产清理工作分为乡镇自查、县级相关单位核查指导及财务资产移交合并3个阶段,要求各乡镇全面梳理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及时进行账实核对和登记造册。做好结账以及财务报表编制工作,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截至目前,各乡镇均已开展资金资产清理自查工作,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事务中心分别安排专人对乡镇自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