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10700MB167884/2021-052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发布日期 | 2022-01-04 | 主题词 | 提高 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 财政补助 |
今年,我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50元提高至580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待遇保障水平,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截至12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28.1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100.96%,对符合城乡居民参保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预算下达资金128236.19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补助预算下达116863.5万元,市级1267.89万元,县区级10104.8万元,现已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