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 |
成文时间 | 2022-12-18 | 发布日期 | 2022-12-28 | 文号 | 广府办发〔2022〕7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政务服务 |
广府办发〔2022〕73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一网通办”三年行动
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为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满足企业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一网通办”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64号)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广元市“一网通办”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工作责任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一网通办”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一网通办”日常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系统“一网通办”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含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负责统筹本地区“一网通办”各项工作。
二、加强运维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一网通办”相关经费保障,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强化“一网通办”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引进和培养网上政务服务人才,打造专业、高效的运营保障队伍。加强政务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护,分级做好系统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
三、深化宣传推广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办事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和群众“网上办”“掌上办”,多渠道全方位报道“一网通办”经验做法,积极推广改革成效,不断擦亮“广圆办”品牌。
四、抓实考评督促
市政府办公室每月通报“一网通办”工作情况,推动“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要持续完善“一网通办”工作考评体系,营造“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良好工作格局,每月统计汇总数据。
附件:广元市“一网通办”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8日
附件
广元市“一网通办”三年行动任务清单
序号 |
项目 |
事项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全面提升“一网通办”业务支撑能力 |
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 |
2023年6月底前,根据国家、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梳理发布我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同步配置优化情形项。2023年底前,全覆盖完成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事项情形化改造,推行“二维码”电子办事指南,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码上知”。2024年底前,基本形成事项运行图谱和实施要素一览表,实现服务流程“一图尽知”、监管责任“一表尽览”。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
2 |
健全事项动态管理机制 |
2023年6月底前,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监测和更新机制,推动线上线下办事指南数据同源、标准统一。2024年底前,建立事项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动态变化,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更新,确保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等同类事项主要要素一致。 |
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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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 |
2023年6月底前,形成即办事项清单、一站式办事项清单、转外办事项清单,规范事项办理指南,严格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转外环节监管。2024年底前,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行业自建业务系统与机关内部相关办公系统对接,实现内部审批全程电子化运转。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 |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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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