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主题 | 政策咨询 | 写信时间 | 2015-12-16 |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今年响应国家口号,按政策返乡创业,辞去了原有的正式工作(厦门航空航线维修员),转让了已有的一家公司(厦门山寨诗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了创业,已投资了几万元,在我准备好政策要求的相关资料去担保公司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担保公司以反担保不符合其口头表述细则而不予受理;(曾多次要求担保公司给与相关政策文件,担保公司以其内部资料为由拒绝出示;)引发疑问:1、担保公司的口头细则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如果符合,而其在对外的宣传资料上又未曾注明,这是否侵犯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如果当事人的知情权被遭到侵犯,当事人是否具有上诉的权利;3、如果不符合,那么担保公司的口头细则与国家的政策相比,以谁为准; | ||
| 回复内容 | 你好!担保公司主管部门为市金融办,请向他们咨询。2015年12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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