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地方标准体系,加强我市地方标准立项管理,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及《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三批)立项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8日至6月27日,为期20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王莉莉,电话:0839-3261577
邮箱:554637312 @qq.com
附件:2021年度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三批)立项计划表
2021年6月8日
附件:
2021年度市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第三批)立项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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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准名称 |
项目归口单位 |
主要起草单位 |
制定/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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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
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广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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