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        微信        |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广元消委:冬季取暖 安全第一

广元消委:冬季取暖 安全第一

日期: 2022-01-10 来源: 市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 分享:
【字体: 打印

冬季是取暖和燃气设备使用频率最高的季节,那么在琳琅满目的品类和众多品牌中,大家应该怎样选择呢?广元市消委就取暖及燃气设备消费作如下提示:

认准3C标志

合格的家用燃气具和取暖电子产品都应加贴3C认证标志。在线上购买产品时更应要求卖家公示3C认证证书,避免证书过期,买到不合格的产品。

莫要轻信广告

很多店家在产品销售中宣传“全国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市场主导品牌”“消费者首选品牌”“中国公认名(品)牌”“xxx 认定”“xxx 指定”等类似内容,可能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一定要仔细甄别,同时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正确操作使用

购买家用燃气设备过程中应要求店家或安装人员指明熄火保护装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或者商用燃气灶具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请勿购买使用。电子取暖设备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使用充电。储热过程中,人不得离开,不可边通电储热边使用;指示灯熄灭后,应及时断电。

微信 微博 头条

主办单位: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04 蜀ICP备2021017977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82号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二段686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