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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 2022-03-07 来源: 经开区分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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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预算单位构成...............................7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2

十一、名词解释...............................1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职能简介

1.负责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市场交易执法行为。组织查处各类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案件。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负责食品经营许可。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1.协助市局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本级地方性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协助市局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协助市局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14.协助市局开展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6.依职责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二)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2022年重点工作

1.严守“三大安全”底线,保障市场安全

一是要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压紧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强化校园食品守护,开展白酒品质、乳制品质量、食品小作坊治理提升行动;加强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开展中药饮片、二类精神药品和血液制品专项整治。二是要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聚焦民生热点,加强监督抽查,消除质量隐患;抽样检测要突出问题导向,避免流于形式;指导企业加强原材料、生产过程、出厂检验等管理,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水平。三是要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清单制管理。

2.强化市场主体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证照分离”,推广“天府通办”平台,推进企业退出便利化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二是加大创新扶持力度。鼓励专利技术的实施和推广,积极培育、发展专利技术中介组织和专利技术市场,帮助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协助专利申请企业申报省市专利实施促进项目,不断提高全区专利申请的数量和质量。三是切实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动态完善“一单两库”,加强信息收集共享,强化联合惩戒,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督促市场主体及时填报年报,清理“僵尸企业”。

3.持续深化质量强区,助力产业发展

一是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优势产品为重点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市、区互动,部门联动,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提升产业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培育建立一批质量提升标杆企业。二是大力开展品牌培育创建。鼓励支持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等。围绕经开区特色和优势产业,创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品牌产业。

二、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为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2022年收支总预算365.96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1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13.6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转资金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365.9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7.72万元,占1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8.24万元,占84%;其他收入20万元(上年未支付的代管资金,2022年代管资金按其他收入口径纳入了部门预算),占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支出预算36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79万元,占74.27%;项目支出94.17万元,占25.7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5.96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7.09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减少33.65万元,主要原因是2名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8.2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7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3.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8.2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37.65万元,主要原因是2名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69万元,占82.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8万元,占6.58%;卫生健康支出10.14万元,占3.29%;住房保障支出22.13万元,占7.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19.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设备购置、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17.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市场主体管理办公经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市场秩序执法(项)2022年预算数为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单位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7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费用。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利、商标培育工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2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0.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2.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1.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3.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7.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0.12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0.54万元,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合理安排公务用车经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执法用车日常需求。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2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2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7.8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9万元,下降9.3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两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2年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单位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 (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用于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指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分局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单位预算公开表

2.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表

附件:
附件2:2022年度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1: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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