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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机制跑出药品安全监管“加速度”

日期: 2023-07-28 来源: 知识产权大队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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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通过打通日常监管与稽查办案通道,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有机衔接机制,全力保障药品安全。

一是专业案件牵头办。充分发挥药品监管科(股)室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领域业务“权威”作用,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案源,做到既监管又办案,并将案件办成样版式案件,以典型案例指引规范执法。

二是普通案件协助办。对基层所在药品类普通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药品监管科(股)室专业人员及时介入,进行业务指导和协助,在实践中互学互助互促,使案件查办及时、有效、准确。

三是重点案件联合办。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或查办中发现涉及多部门管辖的问题,打破部门界限,会同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变“各自为政”为“协同发力”,一举攻破大案要案。

四是建章立制源头办。完善线索移交和案件查办通报制度,通过分析案件办理情况,精准研判药品案件信息,深挖苗头隐患,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避免案件范围扩大化,真正实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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