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马来西亚MBI国际集团通过网络虚假宣传,销售MFC理财项目。该项目要求:必须经会员推荐,缴纳从700元至35000元不等的费用,注册为不同等级的账户,以购买该平台发行的易物点获取加入资格。加入后区分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纳金额作为返利依据,以“投资即有高额回报且只涨不跌”为诱饵,对推广者采取给予“直推奖”“对碰奖”等奖励的方式,借以引诱参加者不断发展下线人员。
二、裁判结果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张某某加入马来西亚MBI国际集团的MFC理财项目,并以投资该项目能够获得“只涨不跌的高额收益”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及缴纳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更多人员加入,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骗取财物,情节严重,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以被告人赵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被告人张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三、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网络传销案件。马来西亚MBI国际集团是一个跨国网络传销组织,被告人赵某某、张某某作为被该组织吸纳、使用的管理人员,在传销过程中,积极组织实施了各项传销活动,对该传销组织的扩张起到了策划、布置、指挥、协调等关键作用,虽然其并非该传销组织的发起人、决策人,仍应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其行为已具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量刑。
来源:内蒙古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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