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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宣贯落实药品新法规 着力提升药品监管效能

日期: 2024-02-07 来源: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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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贯彻新实施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切实提升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抓药品新法规实施“关键期”,多举措开展宣贯落实工作。

积极组织培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各经营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对《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专题培训,要求企业对照相关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整改存在的问题,严格药品质量管控,提升守法意识及主体责任意识。以全县12个基层市场监管所为组织单位,采取分期分批分辖区集中授课的方式,对全县各药械单位相关负责人、管理者及从业人员、药品监管信息员和协管员共计1020余人次开展了为期14天共12期的新法规的培训,真正实现了全县各级各类药械经营使用相对人的全覆盖。

强化协调联动,建立沟通联动机制利用党组会议会前学法时间,将新《办法》宣贯讲解学习,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充分发挥领导一岗双责机制,建立和完善股室、队、所之间的联动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合理整合执法力量,由各片区挂联领导带队,分6个检查小组对药品经营企业学习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将问题及时汇总反馈,确保各检查组问题清单明晰有效。截至目前,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9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6个。

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新法落地落实。制定了新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计划,坚持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问题和目标相结合、查处与引导相结合“三结合”为基础,重点对药品企业执行“七统一”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充分利用春节前后及冬季药品质量安全大检查行动,进一步督促指导药品企业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违反“七统一”管理的药店,依法采取警示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新法实施以来,约谈药品经营使用单位60余家,责令整改6家,立案查处2家,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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