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广元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以下简称《防火命令》)。
广元市森防指办公室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为《防火命令》建言献策,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众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23日。请于2023年12月23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市森防指办公室(广元市应急管理局防火科)。衷心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广元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 件:广元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pdf
联系人:苏玉立,联系电话:3270166
邮 箱:526405619@qq.com
广元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一、征求意见概况
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代市政府起草了《广元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防火命令(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2月23日(共30天),现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已截止。
二、意见征集结果
在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内,未收到公众意见。
主办单位: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438号 办公室电话:0839-3265130 值班电话:0839-3270175 举报电话:0839-3265212 举报邮箱:gysyjgl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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