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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勇泰化工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公示单

来源:综合执法一科 浏览量:0 发布时间: 2024-06-21 字体: [ ]

行政执法处罚公示单

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四川勇泰化工有限公司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四川勇泰化工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元)应急罚〔2024〕执3-1

处罚决定时间

2024.6.17

处罚事由

1、未经设计擅自建设粉尘收集间;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粉尘收集风机为非防爆型,电器设备外壳未做静电接地,电器线路使用塑料软管穿线且接线不防爆;排气管使用PVC管,未使用防火门;储气罐安全阀出厂日期为2022年8月,未见检定报告);3、临时仓库内超量储存硫磺(仓库核定储量为50吨,实际储存80.3吨)。

处罚依据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四万八千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陈淑芳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四川勇泰化工有限公司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元)应急罚〔2024〕执3-2

处罚决定时间

2024.6.17

处罚事由

临时仓库内超量储存硫磺(仓库核定储量为50吨,实际储存80.3吨)。

处罚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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