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应急管理局、广元经开区安监局:
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工贸行业粉尘涉爆和液氨制冷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了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提升了安全保障能力,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通过督查检查也发现,部分企业对粉尘涉爆和液氨制冷专项整治认识不到位,事故隐患整改不彻底仍然存在,规章制度不完善,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制度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然突出。为有效防范粉尘爆炸和液氨制冷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
各县区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粉尘爆炸和液氨制冷的危险性和专项整治的必要性、重要性,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紧紧围绕本地区涉爆粉尘和液氨制冷企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精心安排部署,进一步制定细化和落实粉尘涉爆和液氨制冷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底前,全面整治作业场所10人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涉爆粉尘企业和液氨制冷企业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县区聚焦液氨制冷企业和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涉爆粉尘企业液氨制冷企业,紧紧围绕《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中明确的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行业和液氨制冷行业领域10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要彻底摸清本地区、本行业涉爆粉尘企业和液氨制冷企业的基础情况,建立监管基础台账,切实做好“一地一册、一企一表”;要做到检查“全覆盖”,积极树立1~2家本地区粉尘涉爆和液氨制冷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示范企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有效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强技术服务和行业指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及专家在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作用。
各县区局要督促有关粉尘涉爆和液氨制冷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要建立完善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及应急处置能力。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和专项整治内容,认真细致开展自查自改工作,逐项梳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要加大安全投入,积极推进先进技术手段,着力提高企业本质的安全水平。
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大力推进“双控”体系建设
各县区局要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抓手,把安全风险管控置于隐患前,把隐患排查治理置于事故前,积极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推广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PDCA运行模式(P-计划,D-实施,C-检查,A-改进),做到全员知晓、全员参与、全员监督、全员改进。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认真排查本行业领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分布电子图。同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创建,着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四、强化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各县区局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要进行约谈警示和通报批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坚持“一案双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要将粉尘涉爆企业和液氨制冷企业纳入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粉尘涉爆企业和液氨制冷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或关闭。市局年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和执法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和进展缓慢的行业和县区进行通报,并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
五、加强培训教育,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各县区局要组织粉尘涉爆和液氨制冷整治专题培训班,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粉尘防爆专业人员、涉爆粉尘企业和涉液氨制冷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培养一批懂专业的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粉尘涉爆和液氨制冷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监察能力和执法水平。
六、完善监管台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各县区局要进一步摸清粉尘涉爆企业和液氨制冷企业底数,完善监管台账,准确核对粉尘涉爆企业和液氨制冷企业作业人数、生产状况,存在隐患等基础信息,认真填报并及时报送《粉尘涉爆和液氨制冷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19年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纸质版(含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有关工作数据、经验典型、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措施等)和附件(含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局,联系人:蹇可海,联系电话:3265709(含传真),邮箱:23884653222@qq.com。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