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代管单位、下属单位:
现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元市委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委办函〔2022〕3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加强治理融合为重点,奋力书写“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商共建共享、共事共乐良好氛围”的应急新篇章,为全市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局机关科室、下属单位、代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与教育训练科,负责统筹全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责任单位:人事与教育训练科)
(二)落实“两个纳入”要求。一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2次。二是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方案、落实有步骤、保障有措施、效果有检查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
(三)强化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持以支部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的民族政策理论知识的学习,将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贯彻党的民主决策部署、团结动员广大党员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强战斗堡垒。各支部每年组织学习民族政策理论2次以上。(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
(四)加强宣传引导力度。结合“防灾减灾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加深广大群众对民族工作的认知与感受,从心底激发他们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责任单位:办公室、市减灾服务中心、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五)强化风险防范。紧密联系全市2个回族乡、42个少数民族聚居村(社区)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点、危险源调查摸底,全力消除自然灾害、安全生产方面的风险隐患,着力为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责任单位:综合协调科、救灾与物资保障科、地震与地质灾害救援科、水旱灾害救援科、火灾防治管理科)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22年5月底)。研究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分解相关创建任务,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创建有关准备工作。
(二)推进阶段(2022年6月—9月)。及时组建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专班,积极落实示范市创建各项目标任务,解决好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将创建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三)评估阶段(2022年10月底前)。加强自查自纠,配合开展示范市创建情况评估和做好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局有关科室(单位)要认真按照《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文件要求,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推动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
(二)加强氛围营造。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目的意义、推进情况,营造全民共同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材料报送。强化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责任科室(单位)每周报送工作动态信息,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及开展有关活动的佐证资料至人事与教育训练科。
附件: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李国建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伊 军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 浩 党委委员、副局长
罗仕龙 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王正春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谢宏斌 工会主席
郭 强 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 陈友莉 办公室主任
康 涛 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科长
鲁建军 救灾与物资保障科科长
陈小军 地震与地质灾害救援科科长
罗 军 水旱灾害救援科科长
高伟东 火灾防治管理科科长
步映强 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李建平 人事与教育训练科科长
赵 永 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副主任
文树声 市减灾事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与教育训练科,李建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日常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