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市安委会领导任组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监督协调全市生产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安办牵头落实。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属地为主的有关要求,相关安排部署并积极推进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二是强化系统建设归集整合信用信息。早在2017年底,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化综合管控平台,已将安全生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作为该平台的子项予以运行和管理,有效促进了全市各个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现在二期平台建设也正在规划建设之中,全市已有1个县区比照市级模式建成安全生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其它县区也在规划和建设之中。截至目前,市本级安全生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上接省级平台下联县区级平台,基本实现了互联互通,构建了省、市、县三级三联互通的信用信息共享体系,提供多层次、多维度的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市县两级均配备专门的人员和落实了专门的经费用于保障安全生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转。市级各部门依托自身现有业务系统,按照“条块结合、属地服务、互联互通、全市共享”的原则,按时向市安办报送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和工作开展情况,实现纵、横向信息共享。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信用记录征集工作。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长效性活动,使企业和职工牢固树立"关爱生命、诚信为本"的理念,我局每月通过县区、业务科室及监控平台等渠道收集数据,由调查评估与统计科按时向市信用办、省厅调查评估与统计处上报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信息情况。各县区、部门(单位)也是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统筹利用现有业务管理系统和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每月按时上报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工作开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