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关于做好2017年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专项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安监函〔2017〕126号)要求,旺苍县矿鑫公司黄家沟煤矿受关闭矿井旺苍县立溪岩煤矿的水患影响,需立项开展治理。为切实开展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责成旺苍县安监局(原煤管局)组织落实,企业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消除关闭的立溪岩煤矿采空区积水对黄家沟煤矿安全生产造成的水害隐患。2017年12月,广元矿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旺苍黄家沟煤矿委托四川铸创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并提交了《广元矿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旺苍黄家沟煤矿受旺苍县立溪岩煤矿关闭矿井水害影响调查论证及治理报告》。2017年12月7日,旺苍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对《广元矿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家沟煤矿受旺苍县立溪岩煤矿关闭矿井水患影响调查论证及治理的报告》进行了批复(旺煤函〔2017〕168号),同意治理工程进行施工。
2019年1月3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旺苍县安监局,组织了地测专业、通风专业、采掘等专业组成的专家组,对旺苍黄家沟煤矿受关闭的立溪岩煤矿水患影响治理工程,按照审批的治理方案进行了现场和查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验收,验收组结论为:符合治理方案要求,水患治理工程已完成,黄家沟煤矿生产安全不再受关闭矿井立溪岩煤矿水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