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2月19日叙永鑫福煤业有限公司灯盏坪煤矿事故教训,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2月28日-3月10日,我局会同国家矿山局四川局三处,采取“监管+监察+专家”联合行动模式,对全市所有启动11家煤矿开展执法检查,此次检查,重点针对生产煤矿复工复产前置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清单制、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自查、井下机电设备可靠性等内容,严格按照检查方案,通过井下检查、资料印证、现场询问抽查等多种方式组织实施,共查出涉及通风、采掘、机电、软件资料等方面百余条问题,依法向企业下达了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后续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结合检查情况,检查工作组要求各煤矿企业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思想,认真落实好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精神,从严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风险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摆在发展的第一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