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分析报告
一、2023年3月份自然灾害情况
(一)灾害预警情况
据统计,3月1日0时~3月31日24时,我市共发布预警信号7次,其中市级发布大风黄色预警信号1次,蓝色预警信号2次;县区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4次。
(二)灾害损失情况
据“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统计,3月1日0时~3月31日24时,我市上报1次风雹灾情,续报1次干旱灾害,共造成全市受灾人口190519人,饮水困难人口95343人。直接经济损失1620.2万元
二、2023年4月份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2023年4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0.5~1.0℃,西部15.5~17.5℃,东部17.5~18.5℃;月总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10~20%,60~75mm。
主要天气过程:
① 2-3日,中到大雨,冷空气影响时有4~7级偏北风,日平均气温下降4~6℃;
② 5-6日,小雨,冷空气影响时有4~7级偏北风,日平均气温略有下降;
③ 10-12日,小雨,日平均气温略有下降;
④ 16-17日,小雨,日平均气温略有下降。
三、2023年4月份自然灾害综合分析
综合判断,4月发生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概率偏小。
(一)森林防火。综合森林资源覆被、可燃物载荷、火险气象要素、物候等数据分析,4月森林火险等级为2-3级。建议有关地方密切关注天气和森林火险变化趋势。因险设防,加强护林员管理,开展巡山护林工作。严格执行扫码登记,严格管控野外火源,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农业生产。受3月降水不足影响,水稻育秧和玉米播栽工作有所不利;随着气温的升高,病虫害发生将会加剧,要全面做好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按照气象分析,4月降水将增多,地势低洼区域,要提前做好开沟排湿工作,防止湿害涝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