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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办 时间:2023-12-26 浏览量: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4日至5月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7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11月27日,市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整改审核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高度重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巡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细化了整改措施,明确了班子成员和牵头科室单位的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组织保障到位、工作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部署安排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局党委多次专题研究,安排部署、督导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改期巡察反馈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扎实”问题

(1)学习不够全面融会贯通不够。

整改情况:坚持立行立改,修订完善《局党委工作规则》,通过局党委(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凉山州金阳县山洪灾害重要指示精神等,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以赴抓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各项工作。

(2)中心组学习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列出重点学习专题和研讨专题,明确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班子成员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精心准备发言材料,引领带动党员、干部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及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要点、民主生活会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内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定期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督促各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支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对党员意识形态上发现的错误思想早提醒、早纠正,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的审核制度和宣传标语审核发布制度,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舆情和处理舆情工作,并按照制度落实。

2.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构筑安全防线还不够有力”问题

(4)层层压实安全责任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市安委会和各县(区)安委会全部落实“双主任”制度,设立建筑施工、旅游、消防等10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各县(区)专委会也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织各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开展了全市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二是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明确非A级旅游景区等16个行业领域和电力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对农家乐(乡村酒店)等32个行业领域的监管职责都进行了明确。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行生产经营单位“首席安全官”管理制度,在3363个生产经营单位推行落实“首席安全官”,对4家国有煤矿全部落实驻矿安监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从严纠正“三违”行为,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对一般隐患应处必处。

(5)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落实矿山“市包县、县包矿”定点联系制度。制订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人清单,落实21处在册煤矿的监管主体和具体监管人员,向国有煤矿派驻双驻矿安监员,实现所有煤矿全覆盖,解决了一线监管力量盲区。二是抓实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强安2023”等各类专项检查,围绕安全生产条件、重大安全风险、灾害治理效果、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方面,从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三是积极推动机械化改造,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占比从去年的27.8%提升至46.2%,并建成并投产智能化工作面1处。加快升级改造进度,分类处置纳入升级改造30万吨/年的7处矿井,已有1处开工建设,1处即将开工,1处完成行政审批程序。四是严格执行市政府批复的《2023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计划》,梳理年度重点工作编制检查方案,真实准确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隐患的督促限期整改,并及时跟踪复查销号。

(6)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用力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总结,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对2020年以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形成总结评估报告。二是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力度,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要条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11家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初评达标考评,对41家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复评达标考评。三是依托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等,组织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新入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等开展安全监管培训。

(7)着力文化培育推进社会共治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全民安全教育,加大微信公众号平台管理运维和推广,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发布重要新、应急演练、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安全教育信息、短视频等,有力宣传了安全发展理念。二是以防灾减灾宣传为载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灾减灾宣传“五进”活动,严格落实全年11个重点时段的科普宣传,依托“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聚焦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推动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加大对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通报曝光力度。

3.关于“党委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

(8)统筹谋划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责还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在全省率先落实应急委“双主任”制度,并同步调整市应急委及所属20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全面形成无缝衔接“管”与“控”“防”与“救”的责任链条。二是结合广元实际,研究制定我市应急物资使用监督制度,目前正在送审签发,将严格制度执行,落实监管责任。三是立足我市实际,积极稳妥推进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经认真研究、综合推荐,青川县成为我市首个创建“四川省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县区。

(9)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推动常态化风险防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构,成立市安委会工作专班,按照“三组一中心”模式投入实战化运行,更好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工作职能。二是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日研判、周调度、月分析”工作制度,由安办专班风险研判中心常态化开展安全风险综合研判,提出防范工作措施建议。三是充分发挥“三委四部”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制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规则》《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细则》以及市减灾委办联络员制度、会议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等制度,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

(10)推动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还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广元市应急委员会工作规则、广元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及广元市应急委员会及应急委办公室领导职责清单》,明晰职能职责和工作制度。督促同步制订指挥部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和领导职责清单。二是优化“1+N”工作格局。推动各专业委员会规范运转,召开市安委会、市应急委联络会议,统筹部署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推动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三是强化督促落实,系统谋划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基层更好完善应急处置操作方案,提升临灾涉险的防范应对能力。

(11)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目标管理,加强对科室(单位)日常履职、重点工作、交办事项等完成情况的督查督办,定期梳理每月重点工作清单等,跟踪督促办理和落实情况。二是建立健全案件移送管理机制、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监管机制等,切实加强执法科室、执法机构、行政审批、事故调查工作有效衔接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三是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组织操作员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化操作技能。

4.关于“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还不够 ”问题

(12)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局党委会议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等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和工作差距,以更高站位、更实办法、更优作风,推动我局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二是突出问题导向,8月1日,在局第15次党委会上,全面学习《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重大意义和内容实质,真正学懂弄通悟透。三是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局党委定期专题研究我局所承担的营商环境建设任务,分管领导督导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加快“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实处。

(13)服务市场主体意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审批服务。严格安全准入,增强服务意识,在现场审查中对其从业场所的规划、设计、布局与工艺流程方面给出合理性建议。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依申请服务事项审批提速率99.1%,提前办结率100%,全程网办率100%。二是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推行服务式执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将安全风险等级高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强化业务提能。加强审批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常学常新,吃透政策,遇到疑难问题,主动交流对接,确保按时录入办理事项,推动企业群众办事“零梗阻”,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5.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还不够到位”问题

(14)落实主体责任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市应急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党的建设工作会,印发《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各党支部党建责任,确保年度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推进。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等,不断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管控。

(15)党委(党组)书记落实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指导机关纪检和党建工作,督促履职尽责。二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强化重点岗位人员的警示教育,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准确把握住干部职工的思想和工作动态。三是统筹推进巡察、审计、驻点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督促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深入查找工作中的问题。

(16)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有关要求,结合分管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听取分管领域工作情况汇报,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等问题深入开展对照检查、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三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局班子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深入基层开展宣讲、讲党课等。

6.关于“内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17)内部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广元市应急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晰各科室(单位)工作任务及责任。二是持续开展科室(单位)目标考评,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度局内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考评办法,推动责任落实。三是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内部审计监督办法(试行)》,制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分批次对下属单位、代管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18)内部资金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内部资金使用监管,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严格资金使用、拨付程序审核。二是严肃财经纪律,查清报账清单缺失主要原因为经办人疏忽、财务审核不严,已对其批评教育、补齐相关清单并逐一核对装档。三是加强全局财务、会计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严格审核票证等附件,要件不齐全的,坚决不予审核报销。督促下属(代管)单位专题研究整改措施,严格制度执行。

(19)干部管理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强化廉政教育,利用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典型案例开展法纪宣传教育活动,让干部职工自觉慎权守职,遵纪守法。加大教育提醒力度,紧盯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追责问责,持续释放从严从实强烈信号。紧盯财务管理、物资分配、事故调查、行政审批、资金管理,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通过列席会议、现场监督、约谈提醒等强化监督。

7.关于“项目审核监管不够严,存在风险”问题

(20)设置不合理条件。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举一反三,强化项目过程监督,严格制度执行。加强监督管理,对科室(单位)实施的各类采购、工程等项目加强全过程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杜绝出现违规行为。

(21)投标报价异常一致规律性明显。

整改情况:加强对涉及采购的相关科室(单位)人员的教育监管,督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应急管理项目招标程序规定,严格制度执行。项目承办单位向局党委作出书面说明,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22)现场监督缺失。

整改情况: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对2019年以来组织实施的项目进行梳理排查,立即明确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建立完善招投标过程内部管理机制,规范项目监管,严格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深化项目日常管理,继续加强对事前事中事后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为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8.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问题

(23)会前征求意见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坚持立行立改,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抉择”的要求,严格实行议题预告和主要领导审定、决策事项全程纪实等制度,党委委员模范执行党委会议事制度,做到事前充分沟通,提高领导班子决策水平。

(24)会议讨论不充分。

整改情况:坚持立行立改,严格规范执行重大事项的研究和讨论要求,会议决策时先充分听取党委班子成员发表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规范会议记录,安排了专人负责党委会议记录,将会议的发言、抉择等事项真实记录。

9.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

(25)党委(党组)和党委(党组)书记履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深化党建品牌创建,加强党建工作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结合,拓展品牌载体,凸显党建引领作用和效能转化,充分发挥“应急先锋”模范作用。

(26)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调整局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通知》,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支部联系党员制度,加强对联系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二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讲党课。三是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主持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究,细化责任清单,定期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调研和指导。

10.关于“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问题

(27)机关党委职能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机关党委工作例会制度》《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机关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局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党总支)三个层面全面梳理明确上级关于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领域工作要求,持续强化相关工作落实。加强做好发展党员资料的审核把关,制定发展党员台账,形成定期提醒机制,认真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按流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8)党支部政治功能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按照《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责任清单》开展日常工作,每月印发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提示,定期不定期抽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并对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二是针对党支部书记履责不够的问题,局机关党委书记对局属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进行约谈提醒,进一步明确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三是强化党员干部教育,采取专题讲座、交流分享、业务培训等形式,提升党员干部政策水平、履职能力和管党治党意识。

11.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29)干部梯次培养不够。

整改情况:落实年轻干部培养责任,加大优秀年轻科级干部提拔使用力度。根据岗位需要,结合个人专业、特长等,对我局(含事业单位)年轻干部量身制定了《市应急管理局年轻科级领导干部培养规划一览表(2023年—2025年)》,明确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切实履行好责任,不断优化年轻干部成长路径,持续健全年轻干部选育机制。市委巡察以来,我局已先后提拔4名优秀年轻干部,全局正科级干部平均年龄从原来的50.2岁减小到47岁,35岁左右正科级干部达4名。

(30)干部选任文件出具主体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对晋升报告、任职文件及时更正,并将更正结果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二是分管领导带头,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选人用人各项政策规定,做到熟悉精通业务。三是以高度严谨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着力规范选任文件,做到落款单位与来电、来访反映单位一致,任职文件落款时间与党委会讨论时间一致。

(31)干部选任程序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依照程序办事,严防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和“带病提拔”。二是认真开展会议推荐工作,提任领导干部时,严格提出会议推荐差额人选,坚决杜绝提任领导干部会议推荐无差额人选的情况发生。三是完善考察程序,规范考察步骤,严格执行参加考察谈话人数大于参加会议推荐人数,参加会议推荐人数大于参加谈话调研推荐人数的规定。

(32)编外人员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编外一线救护队员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了一线救护队员的管理。二是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学习《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强化履职尽责能力。三是赓即对3名编外人员劳动合同进行了续签,全面梳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其他7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合同签订情况,确保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武装,突出政治功能。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主动担责、认真履责、扎实尽责,真正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二)坚持刀刃向内,推动自我革命。党委班子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持续抓好分管领域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聚焦“三重一大”、工程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等事项,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管,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提醒谈话等,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着眼长远发展,巩固整改成果。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形成一批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有效制度,构建起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持续放大巡察整改效应,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全市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9-3287712;邮政信箱: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438号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党委办;电子邮箱:31658870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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