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织密织牢安全生产责任网,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非煤矿山分级属地监管制度〉的通知》(川应急〔2021〕78号)和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广应急〔2021〕50号)要求,结合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将旺苍县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李家河铁矿等15家矿山纳入分级属地监管市级监管范围,实行市县协同重点监管。现将《2024年非煤矿山分级属地监管市级监管企业名单(试行)》予以公告。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