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煤矿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煤矿21个(其中,国有煤矿4个,地方煤矿17个),核定(设计)生产能力396万吨/年。按生产状态分:正常生产矿井8个,隐患整改矿井2个,建设矿井1个,停工停产煤矿10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煤矿分类分级属地监管制度,及时转发《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汛前煤矿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督促县区和各煤矿企业扎实开展煤矿山洪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二)健全预警监测和转移避险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会商研判和信息共享,通过行业灾害防范应对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和工作要求,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和转移避险措施。煤矿企业与广元市气象局签订专业气象服务协议,气象部门向协议煤矿提供中长期天气预报(月、旬报和72小时预报)和短临预报(提前1-2小时发布暴雨临近预报预警信息至矿区)服务,运用专业气象服务科学指导煤矿生产,实现精准短临预报,精准落实煤矿暴雨预警停产撤人机制。目前,全市8家生产矿井均已签订专业气象服务协议。
(三)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督促全市已启动煤矿及时修订完善山洪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好本矿区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截止目前,全市已启动的11家煤矿均已完成山洪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并组织开展完成汛期前的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了矿井灾害防治水平和避险能力。
(四)扎实开展山洪地质专项排查整治。4家国有煤矿均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应急培训,对矿区山洪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编制了地质灾害、山洪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报告。各煤矿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矿界范围内地表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山体滑坡、河水倒灌、采煤沉陷区等,实现有人居住区和活动区域排查全覆盖。煤矿矿区全部建立山洪地质灾害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风险点位设立观测点,明确观测员,每周定期观测记录变化情况,并在暴雨前、暴雨后及时观测记录。督促煤矿企业对排查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排查煤矿18矿次,发现山洪地质灾害隐患问题共52条,已完成整改34条。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煤矿大多地处偏僻山区,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山洪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全面防御难度大。
(二)煤矿编制的山洪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多数只能应对一般情况,对超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考虑不足。
(三)部分煤矿由于经济效益不佳或其他原因,对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资金投入不足,监控监测设备、人员培训、防灾物资储备等无法满足应对需要,灾害防治效果受限。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督促各煤矿山企业常态化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地质灾害风险点的监测预警,结合雨季三防检查,对地质异常区域做好监测记录,对可能存在的地质灾害风险的区域及时整治,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严格落实相应的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措施,严格要求按期完成整改,确保全部问题隐患整改闭环,全力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