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要目
★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被授予“四川省矿山救援专业队”
★广元市“三个抓”不断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剑阁县多措并举谋划冬季取暖安全工作
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被授予
“四川省矿山救援专业队”
11月14日,省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在省应急管理厅机关举行了首批四川省应急救援队伍集中授旗仪式。其中,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被授予“四川省矿山救援专业队”。据悉,广元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属于10支“四川省矿山救援专业队”之一,当灾害事故发生时,将在省应急委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支队组建于1987年,是隶属于市应急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矿山质量标准化达特级的川北区域性骨干救援队伍,也是川陕甘结合部资质最高、力量最强的矿山救援队伍。主要负责开展煤矿、非煤矿山、人民防空、水上安全事故和森林消防等应急抢险救援专业技能训练和承担相应及其它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应急救援职能。同时负责川北片区(广元、达州、巴中)等地水上安全应急救助任务等。
建队以来,先后处理矿山瓦斯、煤尘、火灾、透水、顶板及危化行业等各类事故500余起,抢救遇险人员700余人、搜寻遇难人员300余人、疏导被困人员3000多人次,抢救各类设备1000多台(件),挽回经济损失逾亿元。同时,还多次奉调参加地震、山体滑坡、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及社会救援和跨省、跨区域作战。建队30余年未发生一例自身亡人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曾荣获抗震救灾“工人先锋号”“四川省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称号,多次被国家、省、市表彰为先进集体。
广元市“三个抓”不断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我市现有地方煤矿43家、省属煤矿4家,其中30家为年生产能力9万吨小煤矿,井型小,煤层薄。2019年1至10月,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5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在事故总量趋减的过程中仍未走出易发期。为有效扭转煤矿安全被动局面,我市持续发力,不断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
一是大抓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出台《煤矿安全工作“三个清单”》,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的内容,督促煤矿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市级领导挂包县区,实行划片包干、定点联系,每季度到矿至少检查1次。制订《广元市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为地方煤矿配备驻矿安监员43名,实行“财政供养、县区统管”,着力解决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是力抓煤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出台《广元市煤矿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原则,全面推行“六个一”标准(即一个管控方案、一套辩识标准、一套四色图、一块风险公示牌、一份责任清单、一套措施清单),严格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目前,全市37家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双重预防机制基本建立。
三是狠抓煤矿安全风险研判和灾害治理。出台《广元市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暂行办法》,定期组织专家,集中对辖区煤矿安全风险进行系统研判,适时发布《广元市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报告》,确保家底清、情况明。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等综合治理措施,扎实开展水害防治工作。
剑阁县多措并举谋划冬季取暖安全工作
一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乡镇、县级部门借鉴脱贫攻坚的工作方式,发动驻村队伍,逐村、逐社区、逐户,发放明白卡,面对面的宣传讲解冬季安全取暖常识和科学预防煤气中毒知识,实现全覆盖、无盲区。
二是明确行业监管责任。教育局负责学校燃煤取暖安全检查工作;民政局负责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福利机构燃煤取暖安全检查工作;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部门负责建设、施工单位工地和民工宿舍燃煤取暖安全检查工作;应急管理局做好重点督导工作,确保安全检查做到全覆盖。
三是发挥宣传作用。发动村级义务宣传员,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进行广泛普及,积极开展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集中宣传冬季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火灾、防爆炸等公共安全知识和紧急自救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截至目前,全县已排查冬季取暖安全隐患39条,整治39条,宣传横幅66条,发放宣传单7500余份,冬季安全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