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处罚公示单
 
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 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赵家坝煤矿) |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 四川广旺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赵家坝煤矿)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广元)应急罚〔2021〕大队1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1.2.25 |
处罚事由 | 2021年1月19日10:03分,1943小眼掘进工作面 T2甲烷传感器发生报警,峰值达 3.93%,报警持续时间 92 秒。 |
处罚依据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
处罚结果 | 给予罚款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
其 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