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处罚公示单
 
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 旺苍县东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治城煤矿 |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 旺苍县东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治城煤矿 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广元)应急罚〔2021〕二大队14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1.11.8 |
处罚事由 | 编制的“+610m回风井双回路变压器更换期间矿井通风安全技术措施”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
处罚结果 | 给予罚款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的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