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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东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治城煤矿 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来源:本网 时间:2021-11-08 浏览量: 分享:

 

行政执法处罚公示单

 

被处罚单位

(被处罚人姓名)

旺苍县东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治城煤矿

处罚事项

(案件名称)

旺苍县东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治城煤矿

一般安全生产违法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广元)应急罚〔2021大队14

处罚决定时间

2021.11.8

处罚事由

编制的“+610m回风井双回路变压器更换期间矿井通风安全技术措施”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处罚结果

给予罚款贰万壹仟(¥21000.00)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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